台南市一名張姓女子,前往府前路台灣銀行時,把車子臨停在馬路對面,她辦完事情出來時,車子剛好被拖吊,她上前撕掉封條並且攻擊女警員,還對警員嗆聲「在搶錢」、「才五分鐘」,仍遭台南地方法院依妨害公務及損壞公務封印罪,判處拘役90,緩刑2年。法院審酌,張女違規停車在先,竟不服取締而不顧車輛已遭警方依法實施拖吊,且警方已屢次勸說並解釋相關法律規定,仍不聽勸誡,擅自開啟貼有封條車門,並以手肘攻擊女警員,台南地方法院依封印效力罪、妨害公務執行罪,各判張女拘役55日、50日,應執行拘役90日,緩刑2年,並要支付公庫5萬元,接受法治教育2場。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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