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8歲的朱姓銀女行員,去年底被詐團吸收後,為協助詐團將人頭賬戶每日轉賬額度調高,竟從50萬元調高至3000萬元,以方便林姓主嫌洗錢,檢警查出,朱女夥同詐騙集團造成上百名被害人損失金額逾3.3億之譜。自去年12月20日起,多單位聯合偵辦,先後搜索涉案銀行的2家分行與詐欺集團據點等地,拘提詐團林姓女主嫌等7人,復訊後向桃園地院聲押,其中2人裁定羈押禁見獲準。該團伙對廣大國人實施詐欺,騙取被害人積蓄,獲取高額犯罪所得,吸收銀行員為內應,規避銀行監管提高轉賬額度,嚴重破壞我國金融秩序甚鉅,檢方今天偵結依犯情節不同起訴林女、朱女等22人,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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