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當年嫌棄家中的女兒,過繼給了遠房親戚,多年後想相認,女兒卻不願意回來,即使有再好的條件補償她,也于事無補」
大家好,我是陳炎,今年53歲。來自于農村,一輩子只會辛苦幹農活。
在我們當地,幾十年前的思想還比較封建落後,那時候村子裡的人,沒有電視,沒有手機,沒有網路,接觸不到外面的世界,大部分人都還處于農耕的思維。
而我們這群人,人生沒有太多的路,生下來讀書,國中畢業以後大機率就不再讀書了,之後是在家裡幹活農活,早早的結婚生子。
尤其是結婚生子這一塊,長輩們都催的緊,大機率剛到20周歲,家裡人就開始不斷地催了,要是過了25還沒有結婚生子,走到哪都容易被指指點點。
說到結婚生子這一塊,在過去的農村,對象什麼樣,基本沒有人在乎,大部分人在乎的,是生了幾個孩子,有多少男孩。
尤其是生男孩這一塊,幾乎每家人的想法都是要多生幾個,不少人一連生了幾個女兒之後,依舊堅持要孩子。
而我父親,以及我的想法和周圍的人都一樣,都想著一定要有個男孩。
因此,因為這事,一直成為了我心中多年的遺憾。
當初我和老婆結婚,第二年就生下了一個女兒,對于家裡第一個孩子,大家自然是比較歡喜。
可女兒剛滿歲,父親便開始催,可以考慮二胎了,爭取生個男孩。
但很不巧,第二個孩子,我老婆是回娘家生的,可生下來的依舊是女孩。
面對著新生的孩子,大家並沒有多少笑意,因為都明白,或許以後家裡就沒有辦法再要男孩了。
因為在90年代末,按照我們那裡的要求,家裡最多只能要兩個孩子,因此生了二胎以後,就不能再要第三個孩子了。
為了這事,當年我們一大家人一晚上都沒有睡著,我和我的父親都比較憂愁,心裡想著這該如何是好。
連續好幾天,我們家都處在一種壓抑的氛圍當中。
到最後,還是我的丈母娘幫著解決了這個忙。
丈母娘的想法是,她的一個表弟家的兒子,娶了老婆多年沒懷上孩子,醫院檢查是男方沒有生育能力。
最近他們家一直想領養一個孩子,不如讓我們把女兒就過繼給他們家吧。
就這樣,經過我們的一致同意,二女兒過繼給了這個遠房親戚。
再有一年半,我們家老三才出生了,謝天謝地,這次終于是個大胖小子,我們一家人才露出了久違的笑臉。
記得那一天,父親去鎮上買了瓶好酒,買了只燒雞,一個人在屋裡慢慢地小酌。
老婆也是一臉的放鬆感,嘴上說道:這下好了,終于不用再擔心了。
而我,也開始覺得人生有了那麼一點盼頭。
從那以後的5年裡,起初我和老婆回娘家,時不時的還會去看望一下老二,給她買點衣服,奶粉。
可從老二會說話的時候,親戚便沒有讓她喊我們爸媽,而是喊叔叔阿姨。
這種滋味,說來也奇怪,總感覺這人就是最熟悉的陌生人一樣。
再到後來,因為家庭負擔重,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,漸漸地也就遺忘了老二。
甚至連我的父母,時間一久,都忘記了他們還有一個孫女的事。
我們本以為,這件事外人並不會知道,但在小地方,有些事情紙是包不住火的。
聽丈母娘說,老二在讀國小的時候,就已經明白,她不是家裡親生的了。
一是她的長相和父母都不像,反而像我老婆。
二是小地方的人閑言碎語多,不知道是哪個大人知道了,又和家裡的小孩講了,孩子們一下就在學校裡傳遍了,給老二帶來了不少困擾。
那時候,因為給老二的生活帶來了不少影響。
親戚還曾經問過我,要不然就把老二接回去吧,戶口還是她們家的,但生活就回來我們家,這樣對孩子的成長好一點。
那時候,我確實有這樣的想法,想著都是我們的骨肉,女兒在那邊成長的不開心,親戚家的經濟條件也不怎麼好,不如就接回來吧。
可這件事,卻受到了父母還有老婆的一致反對。
父母覺得,沒有這個必要,這時候再把這麼大一個孩子接回家,就說不清楚了。
而老婆覺得,家裡的條件也不是太好,這要是再多一個小孩,學費生活費,恐怕家裡就無力承擔了。
由于父母和老婆的反對,無奈之下只好拒絕了親戚的要求,把女兒留在了那邊。
這事一晃,又十好幾年過去。
如今我53歲,父母也老矣,大女兒嫁人了,兒子也大學畢業出來工作好多年了。
而且最近家裡這幾年種農產品,因為行情好,競爭也不大,給不少區域都是專供,所以這幾年家裡的條件也好了很多。
按理說,我們家是欣欣向榮,我應該高興才是啊。
然而這幾年來,有一樁心事卻一直在我心中,像一塊大石頭堵在心頭,怎麼也下不來。
我的心裡常常想念著老二,一方面是可憐如今女兒的生活,另一方面是內疚自己沒有做到一個父親的責任。
聽聞老二讀書讀到高一便輟學了,原因很簡單,那就是親戚夫婦倆身體都不好,男的幹活工地,腿不小心跌落傷殘,從此不能再幹活,而女的也是腎不好,經常需要做透析。
在這種環境下,老二無心上學,家裡又無力承擔其上學,最後早早的就去打工了。
前幾年,女親戚離世了,家裡只剩下老二和她父親兩人。
仔細算一下,老二現在也二十六七了,可是還沒有成家。
也不知道是什麼原因,可聽丈母娘說,老二現在的生活過的挺苦的,自身不會怎麼賺錢,即使去相親,別人看到她家裡的狀況,也是搖搖頭說算了。
因此今年,我時刻想著不然就把女兒接回家,我們重新認親,從此是一家人。
我讓丈母娘幫我做個中間人,把事情和老二講清楚,我們一家人坐下來聊一聊。
後來,丈母娘花了好多的精力,才把老二請了出來吃飯。
但老二的要求是,只和我一個人吃飯,並不想和一大家人吃飯。
那一天我和老二約在縣裡一家飯店,我仔細的打量著女兒,小時候和她媽媽比較像,長大以後和我長的像。
在包間裡,我喊了一句老二的小名,老二象徵性的點點頭,之後說:叔啊,你找我來幹嘛。
我:桃子啊,我就和你明說了吧,今天找你來,是想讓你回歸我們這個家庭的……
我和桃子說了很多,懺悔過自己當年的錯誤,也表達了這幾年的內疚,本以為桃子能夠不計前嫌。
可沒成想,桃子很堅決的說:叔啊,這是不可能的,從血緣關係上講,我們確實很親,但從感情上講,卻是陌生人,我並不想回去。
後來桃子也和我說了很多,總之就不可能回去,說完這些她就準備離開了。
之前我就預想過這個結局。
在桃子即將離開之時,我又補了一句說:爸這些年對你始終有愧疚,我知道你這些年過得也不好。剛好家裡這幾年收入不錯,爸想給你一筆錢,算是補償。
可沒成想,桃子依舊不理睬,甚至沒有一絲興趣,直接說:謝謝了叔,我自己會打工,也能養活我爸,雖然他腿不好,但現在能打點零工,你的錢就留給你們自己吧。
說完這樣,桃子頭也不回的就走了。
那一刻我知道,我和二女兒,這輩子估計就無緣了。
本以為家庭條件好了,女兒會回來,或者至少我能補償她。
然而我發現,有些事情錯過了,終究是沒有辦法補回來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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