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某批發市場買了7個螃蟹,商戶電子秤顯示為3.7公斤。賈先生結算后心存疑慮,因為他記得別人買了12只螃蟹也是3.5公斤斤多,怎麼自己買了7只,就有7斤多重了?于是,賈先生拿著剛買的螃蟹找到市場公平秤重新稱重,結果顯示才2.3公斤,足足少了1.4公斤。
得知這個結果后,賈先生生氣地返回找商家理論,并找市場管理介入。管理員得知此事后,原本提出讓商戶賠償1萬5到2萬元解決此事,但要求賈先生不準錄像。但賈先生認為:自己并不是來要錢的,市場管理員應該給涉事商鋪開具罰款,并且把有問題的稱沒收。最終,管理員給商戶開具13萬罰款的票據,并停業整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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