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今發達城市的土地可以稱得上是寸土寸金,當初毫不起眼的一間小茅屋,如今可能已經價值千萬。但是放在17年前,誰能判斷出未來的房價會飛速上升呢?也正因如此,不少人錯失了這個「翻身」的機會。
在一個村莊有一棟特殊的房子,在它周圍的房子都已經拆遷,遷走的住戶都已經得到了巨額的拆遷費。然而這棟房子卻無法進行拆遷,因為它的拆遷與否牽扯著兩戶人家。
這棟房子現在的主人是何大海一家,在2001年他們一家人東拼西湊了12萬元,才能夠在偌大的城市裡有了這一處安身之地。
當時買房子的時候,何大海一家人也沒有想到這棟房子未來居然成了一個香餑餑。在2018年,隨著經濟飛躍發展,房價一度飆升,政府的拆遷計畫也隨之展開。
按照村裡的拆遷地價,何大海一家買下來的這棟房子,足足能拿到5000萬的拆遷款。這對于這個普通家庭來說,無異于是天上掉餡餅。
一家人喜不自勝,剩下的只需要等待拆遷後「餡餅」送到他們手裡。然而這個「餡餅」卻被原來的房東一家盯上了。
得知這個消息的原房東于泊不甘心這一大把錢落到別人手裡,叫囂著要收回房子,還想讓何大海一家將所得的大部分賠償金給他。
已經賣出去的房子,雙方已經簽了合同,理應歸屬于何大海一家,哪裡有收回的道理?
這起由拆遷引起的糾紛案十分棘手,何大海一家與于泊一家誰也不肯讓誰,咬緊了房子不鬆手。
按照常理來說,一旦房屋買賣合同簽訂,房屋產權應當歸屬于買家所有,也就是何大海一家。那麼于泊又有什麼理由來瓜分天價的拆遷款呢?
世事難料,倘若于泊知道自己村裡的房子將來能夠賣出天價鉅款,想必肯定死守著不放了。但問題就是這間房子已經賣了出去,這時候再想要後悔,未免有些不厚道了。
于是于泊一家絞盡腦汁想要找出得到賠償款的辦法,巧的是,這次的房屋交易中還真有一個不小的漏洞,這個漏洞也就成了何大海的「後悔藥」。
當時何大海與于泊進行了房屋事宜的商討後,便簽訂了一份書面協議。這間房子的買賣並沒有經過過多的程式,僅憑一紙協議就敲定了房屋的所有權。
然而房屋的所有權並非僅靠一份協議就能完成歸屬,即便協議上規定了房子的主人變成了何大海,但是該房子的土地使用證上仍舊是原房主于泊的名字。
因此于泊在得知自己曾經賣掉的房子現今價值千萬後,就憑藉這個漏洞起訴了何大海一家,要求拿回屬于自己的房子。
這起事件的來龍去脈到底是怎樣的呢?房屋最終的所有權到底是歸原房主于泊所有,還是歸買家何大海所有呢?
事情的來龍去脈還是要追溯到2000年,當時的何大海一家離開了自己的故鄉來到大城市打拼。
之所以他們不惜離開故鄉,來到人生地不熟的大城市的原因,主要還是因為生病的兒子。愛子之心人皆有之,何大海一家也不例外。年幼的孩子耳朵失聰,儘管何大海夫婦帶著兒子看遍了家鄉的醫院,但是兒子的失聰還是沒有得到妥善的治療。
何大海夫婦想得很簡單,他們覺得也許到大城市治療,兒子也許有痊癒的可能。
一家人就抱著這樣美好的願望,踏上了征程。對于幾個外鄉人來說,大城市的生活節奏很快,沒有多少身家的何大海一家居無定所,一直過著飄蕩的日子。
要是只有兩口子也就罷了,關鍵還帶著一個患病的孩子。
柳各莊村在當時十分偏僻,誰能想到17年後,這個小村莊變成了巨大的財富呢?更何況在當時,對于何大海一家而言,能夠花12萬元買下這個村裡的房子,就已經竭盡全力了。
在和原房主于泊簽訂了書面協議後,這棟村裡的房子就歸何大海一家所有了。雖然房子的位置偏僻,但是好在這棟房子還附帶著幾百平方公尺的宅基地,加起來總共有530平方公尺。
然而對于當時的何大海一家來說,守著一個偌大的宅基地並沒有什麼用。一家人的主要收入還是要靠何大海夫婦出去打工,否則難以支撐起兒子的高額醫藥費。況且何大海夫婦學歷並不高,只能找到一些工資低廉的工作。所以整整十幾年過去,一家人的生活還是沒有太大的改善。
直到2018年,這個小村落終于迎來了自己的「機遇」。政府啟動了拆遷計畫,也就是河東地區的棚戶區集體土地拆遷專案。
這個專案所包含的地區范圍內正好有柳各莊村,得到消息的柳各莊村村民都激動起來。
一旦計畫落實,何大海一家就能得到巨額的賠償款。原本買下來的房子再加上村裡的宅基地,整整530平方公尺,折合下來何大海一家能夠得到不少賠償金和好幾處安置房,價格高達5000萬元。
這個消息傳遍了柳各莊村,同時也就傳到了曾經的村民于泊的耳朵裡。一聽到自己曾經的房子現在賣出天價,他怎麼也坐不住了,開始盤算著怎麼把房子拿回來。
一邊是何大海一家人高高興興地等待拆遷,一邊是原房主于泊絞盡腦汁要回房子。
何大海一家想著這個房子算是買值了,而于泊則是悔不當初,覺得這個房子賣得簡直虧死了。原本等待著過上美好生活的何大海一家,怎麼也沒想到遇上了于泊這個絆腳石。
于泊一紙訴狀將何大海一家告上法庭,要求他們歸還房屋的所有權。別人踏踏實實住了將近20年的房子,原房主現在有什麼資格要回來?就這麼一來二去,本來在拆遷計畫中的房子一再擱置。項目中的1546戶人家,早在前兩年就搬出了房子,只剩下何大海一家被迫當了釘子戶。
眼看著自己曾經的房子變成了價值千萬的地產資源,于泊一家人是悔不當初。在當時12萬塊錢賣出去,于泊還覺得自己賺了。
于泊當時和何大海當初簽訂的書面協議。那紙協議經歷了十幾年早已發黃髮皺,但是上面的字跡還是清清楚楚。經過法院的判決,當時兩人簽訂的這份協議,並不具有法律效力。
由于這份房屋買賣協議違反了法律的相關規定,因此被判定為無效合同。
協議已經判定,于泊就覺得自己已經勝券在握了。根據相關法律條例規定,于泊所擁有的房產在一定意義上完全屬于自己,但是宅基地卻不是。宅基地作為村裡的土地,並不屬于個人所有,應當是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的。宅基地的經營主要是由村子裡的委員會管理,所以並不屬于私人財產。
儘管早在2001年,于泊對房屋進行售賣時,將宅基地包了進去,但是實際上宅基地並不能進行私人買賣。如果這樣說的話,宅基地的所有權應當還是在于泊手裡,只是使用權在何大海一家人手中。
現在何大海一家對于宅基地的使用已經接近20年,再者地價也一直在改變,不可能就這樣心甘情願地把使用權交換回去。更何況在當時,于泊是有機會重新拿回自己對宅基地的使用權的。
隨著地價的上漲,柳各莊村的宅基地價格也隨之上升。于泊出于家裡住房擁擠的原因,就有了想買回宅基地的想法。于是他找到了何大海夫婦商量這個事情,只是他的出價並不高。于泊覺得自己當時12萬元賣給了何大海一家,現在12萬塊錢買回來也是情理之中。
但是2011年的地價物價早已不是原來的水準了,對于何大海一家來說,12萬元就有些少了。眼看著何大海一家不同意,于泊覺得自己占理,就把他們告上了法庭。
于泊的要求卻是不合情理,法院也依照具體情況對這起糾紛進行了判決。倘若于泊想要拿回曾經屬于自己的宅基地,那麼他現在至少要向何大海賠償300萬元。
由于于泊放棄支付賠償金,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。最終法院裁決拆遷補償款,兩家三七分成。于泊3成,何大海7成。這起漫長的糾紛終于結束,一切都重新落定塵埃。雖然依據法律,于泊確實在拆遷中有份,但是于情于理,這種言而無信的行為實不可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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