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日本人將自己所有的23000平方公尺山林,捐給所在城市被拒收,一怒之下,將市政府告上了法庭后敗訴,又上告,一直到最高法院,都是敗訴,敗訴的原因是:原告想把繼續持有山林帶來的負擔轉嫁給政府,屬于濫用權力。所以他的請求被駁回。
日本政府不愿接受的原因就是,即便是無償捐贈的土地,接手后也得管理,像定期割草,清理垃圾等,這些都得用納稅人的錢。
日本有許多閑置土地,無人打理也無人繼承,但土地所有者要繳納固定資產稅,許多土地的來源無外乎兩種,一是從祖輩處繼承而得,二是泡沫經濟時期購入,隨著經濟衰退,土地價值一路下跌,無法脫手。
大多數土地成了負資產,2017年隨著NHK的深度調查和節目播出,許多日本人才知道了這種現象的嚴重性。
2013年,日本的#房屋空置率為14%,而相關研究機構預測,到2033年,這個數據將會達到30%。而到2040年,日本的所有人不明土地總面積將會達到720萬公頃,這幾乎是整個北海道的面積。
日本的住宅總數已經超過了家庭總戶數,而2020年的人口比上一年減少了50多萬,在房子多人口少的總趨勢之下,房子自然會一直貶值。
在日本,土地和建筑物因繼承發生名義變更時,有個手續叫繼承登記,現在是任意手續(就是由繼承人自己決定登記或不登記),可是不少人怕麻煩,加上如果被繼承的不動產價值不高,繼承人往往置之不理,一直擱置下去。
結果就是所有者已逝,但土地名義人未變更,時間一長,就成了所有者不明土地。 ADVERTISEMENT
如果繼承人不止一人,就更麻煩,因為日本繼承法規定,在繼承遺產時,有個全體繼承人簽署的遺產分割協議。 也就是說,只要有一個有繼承權的人不簽署,實際上就無法繼承,如果一片土地一直沒有進行繼承登記,後來的子孫即使想繼承和變賣,也得往上追溯到所有繼承人的同意。 有的根本沒有聯系,甚至不認識,這就造成了事實上繼承人過多時的繼承不可能,
就是這兩個主要原因,一是不愿意要,二是無法繼承,造成了許多閑置土地。
全國家庭法院受理的放棄繼承遺產案件數量不斷增加。據司法統計,2019年這樣的案件有22萬5,416起,2020年有23萬4,732起案件,2021年有25萬1,994起,而2022年達到了26萬497起,再創新高。
名古屋一家專門經受多起防疫遺產繼承案件的律師事務所表示,當父母去世后,遠離家鄉的子女往往放棄對父母房產的的繼承權,因為他們不想承擔繼承父母遺產的遺產稅和固定資產稅。也有一些孤寡老人去世后,他們的遠方親戚放棄繼承權的情況也不少見。
日本政府現在感到了棘手,已經修法應對,2021年4月不動產登記法改正,自2024年4月開始,繼承人在知道有不動產繼承時,3年以內必須登記,如果不及時登記,將處于10萬日元以下罰金。
而且遺產分割協議,如果在10年內不簽署的話,按照日本民法上的繼承份額進行法定繼承分配,如果不愿意繼承,則附帶嚴格條件,歸國庫所有。
看,高齡少子化的后果,不愿繼承遺產,還得有條件才能送給國家,有時候送了還未必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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